核心内容:欠债还钱,本是一件常见的事,但任何人遭遇借钱不还的事情都会感到十分头痛,欲过户房屋遭查封,老赖转移房产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张某发就遇到了这么个情况。2009年1月,他的好友秦某向他借款100万元,原本约定2011年1月偿还,然而没想到的是,到了约定期限,秦某却以做生意资金紧张等种种理由,一拖再拖,迟迟不愿付款。无奈之下,张某发只能拿着借条向法院起诉。由于案情简单,证据清晰,很快法院就判决秦某败诉,责令秦某向张某发支付所欠的本金及利息,但是秦某却以“做生意失败,没钱还债”为由,拒不履行判决。在张某发的申请下,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
瞒天过海转移房产
虽然秦某声称没钱还债,但对秦某家庭经济情况有所了解的张某发却认为秦某是在撒谎,只是苦于一时找不到证据,“执行难”的问题就这么拖了下来。直到2013年,通过私人关系,张某发突然发现,原来早在2011年4月13日,也就是在他向法院提起诉讼期间,秦某及其妻子潘某舒和老岳父潘某岳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以172万元的价格将其夫妻名下位于嘉定区的一套房屋转让给潘某岳。在这个敏感时刻做出这样的房屋买卖举措,在张某发看来,显然是秦某在偷偷转移财产,妄图制造无力还款的假象。后来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张某发还发现,秦某的岳父潘某岳购买这套房产实际上并未支付任何房款,所有购房款全部来自他的另外两个子女潘乙和潘甲,而其中100万元房款经层层转账又回到潘甲的账户。这让张某发更加确信秦某是在借机转移财产。
掌握了这些信息后,张某发将秦某夫妇连同潘某岳一起告上法庭,认为他们的房屋买卖行为是秦某为不履行还款义务而进行的虚假交易,请求法院撤销该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恢复房屋的原始登记状况。
层层转账虚假买卖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两次庭审过程中,秦某和潘某舒经合法传唤均未到庭参诉,法院依法缺席审理。